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。关于上诉人刘XX提出一审违约金裁判属于适用法律有误一节,本院认为,上诉人肖XX向上诉人刘庆华出具的借条中记载其逾期还款应承担借款总额的5‰/天的违约金,该约定超过法定标准。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三十条规定: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,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,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、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,也可以一并主张,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%的部分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。关于上诉人刘XX提出一审违约金裁判属于适用法律有误一节,本院认为,上诉人肖XX向上诉人刘庆华出具的借条中记载其逾期还款应承担借款总额的5‰/天的违约金,该约定超过法定标准。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三十条规定: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,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,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、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,也可以一并主张,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%的部分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